33.先「略讀」再「精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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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別人借一本書,以早些年我讀書速度非常慢的情況,大概讀完一遍需要一個禮拜,那麼大概就只能讀一遍就恭恭敬敬地雙手將書捧還給書的主人了。

   至於從圖書館借來的書,因為一次能夠借很多本,或者是借來寫學術論文的用書,通常也不會看到兩遍以上就到了該還書的日期。

 

 不過具有學問的人說--書讀一遍就夠了,誰聽過有人小學讀兩遍的呢?

   呃,上一句是我胡扯的,一個有學問的人不可能說「書讀一遍就夠」這種話。即使我們讀尾田榮一郎的漫畫《海賊王》或諫山創的漫畫《進擊的巨人》,讀第二遍、第三遍一定有新的收穫吧?

   清代張潮在他的著作《幽夢影》裡講過:

 

少年讀書,如隙中窺月;中年讀書,如庭中望月;老年讀書,如臺上玩月;皆以閱歷之深淺,為所得之淺深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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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時期讀書會有不同的心得。當我們見識越廣(例如老年人),所得的收穫就會越多。然而,其實我們讀書每讀一遍都會有新的收穫,有時是第二次閱讀時才注意到的細節,有時是因為之前的閱讀印象和已經掌握了整本書的結構,讓我們更能全面性地發現這本書的奧妙處。

總之,我覺得一本值得讀的書,至少可以讀兩遍。

當然如果不值得讀的書,那麼,可能讀一遍就好了。

 

即使我們再小心翼翼地買書,多少會在書店裡買到自己根本不想讀的書、沒什麼內容的書。所以我買書回來讀的時候大致上有三種情況:

 

一、          讀到一半實在受不了了,只好放棄。(這種情況其實不太多。)

二、          這本書真的沒有什麼好讀的,但由於自己花錢買了,往後也不可能再讀一遍,所以很快地把書從頭到尾讀一遍。

三、          覺得這本書還不錯,可以再讀第二遍、第三遍。

 

   我們拿到一本書的時候,最好先用快速略讀的方式將整本書從頭到尾讀完一遍(假設我們從書店裡買了新書,最好盡快先略讀一遍,因為過了一陣子以後,可能就忘記有這本書了),能稍微掌握這本書的內容。

   這時候盡量以稍微寬容的態度來評價這本書。因為只是「略讀」,是初步理解了此書,還沒有完全掌握書本內容啊!

這時候我們能記得的大概是這樣的印象:

大仲馬寫的《三劍客》是描述主角和三個火槍手朋友的故事。

吉本芭娜娜的《廚房》是三篇短篇小說構成,具有療癒人心的溫馨故事。

胡賽尼的《燦爛千陽》是描述阿富汗婦女生命中種種艱辛的故事。

 

但這樣的印象恐怕沒有辦法讓我們覺得「閱讀是有用的」,只不過是讀了書、知道這本書在寫什麼,可以對書本說:「啊,書本先生,我認識你了,謝謝你告訴我不錯的東西……」,但說到能有什麼啟示,只是相當模糊。

不過這樣略讀的好處,是我們已經瞭解這本書而且有最根本的記憶了。在往後如果我們想要需要什麼書本裡的知識時(我們不一定只是略讀小說),我們可以憑藉著「略讀」的記憶找到這本書重新閱讀。

但是若我們「略讀」覺得這本書還不錯時,最好趁著記憶猶新的時候進行第二次的「精讀」。

有些書我真的是在第二遍的「精讀」之後,才發現這本書並沒有我想像得那麼無趣,甚至在第三遍的閱讀以後又發現前幾次讀書的時候沒注意到的細微情節。

所以,先「略讀」再「精讀」,一本書至少讀兩遍能夠讓我們有更大的收穫哦!不過或許有人會問,那為什麼不第一次就「精讀」,就好好地慢慢閱讀啊?

這道裡很簡單,假如第一次就放慢速度「精讀」,慢慢地讀完一本書以後才發現,啊,這是一本不值得讀的爛書。

不是很浪費時間嗎?

  

   所以,先「略讀」再「精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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