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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了肆一兩本描寫愛情的書。
如果是保羅.科爾賀《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會這樣寫:
少女在城市裡遇到了她心目中的那個人,她覺得是愛了,沒想到卻是一場傷心。她的信仰告訴她,真正的愛是傷心以後會更堅強,這是神的語言,是真實的愛。

如果是村上春樹會這樣寫:
那女孩在爵士酒吧遇見了過去高中時代的情人,這時候店裡播放著美國歌手SARA的〈Manhattan〉,舒緩憂傷的爵士風格曲調讓她想起了從前,說是從前,也不過是五、六年前的事。但那時候她年輕多了,也覺得和他相遇是愛情。那時候的她陷入了一場沒有辦法仔細分辨對與錯的愛情裡。

如果是吉本芭娜娜:
這個世界裡我最愛的就是那個男孩子了,我在城市裡遇到了他,就知道我是屬於他的了。他頭髮的味道,圍圍巾的樣子,走路時手插在牛仔褲口袋的姿勢,那些都像父親煎牛排的氣味深刻地成為我記憶的一部份。我想我是永遠沒有辦法忘記他的,即使有什麼傷痛會給另一個人悲傷難過,那都沒有辦法的啊,想起了曾經的愛情,我不由得掉下眼淚來。

如果是九把刀:
幹!我遇見那個男孩了,不是我想說髒話,只是在家裡聽我那老哥說慣了,忍不住就說出口了。因為他實在太帥了。我認識的男孩不是還在看漫畫的幼稚階段,就是沒什麼氣質,我想他們大概連「氣質」兩個字都不會寫。我想說那個像《海賊王》裡的香吉士的大帥哥,和他談一次會受傷的戀愛也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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