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錯誤,才有下一次對的時候---談高速公路全面電子收費〉

 

   近來臺灣高速公路進入了里程計費的電子收費方式,很多用路人恐慌沒辦法繳費,因而去裝了ETage

   現在我們大多數人才知道,嘿,不需要裝什麼Etage也能上高速公路。政府過去宣導騎機車戴安全帽、開車要繫安全帶時可不虞餘力地宣導,但因為ETC電子收費系統一直讓社會大眾覺得是擾民的東西,因此政府缺乏宣導原來不必申請什麼ETC也能上高速公路。

   為的只是能夠衝高安裝Etage的用戶數。

   不過就我們現在看來,安裝Etage被誤扣通行費、儲值帳戶金額不服、即使沒上高速公路也被扣錢種種事件層出不窮,加上早些年其他令人喧擾的相關新聞,讓我們對這家Etage廠商有許多疑慮。

   過去這家ETC廠商遲遲未衝高用戶數,或者有各種政府應該罰款而未罰的情況,以及現在種種用戶覺得困擾的問題,都讓人覺得政府推動高速公路全面電子收費是不是找錯廠商了,找了比較沒有能力處理電子收費問題的廠商。

   很多人從「遠通」所使用的電子設備或各式各樣的問題來證明,唔,這家廠商真的不及格。也許全面電子收費是好的,也可能是世界趨勢,但顯然我們臺灣把一件好事又做成不好的事。

   交通部長日前宣布「遠通再出包,就解約」。

   然而近幾年來,「遠通」不知道出包了幾次哩!我們很難相信政府有魄力跟遠通解約,把高速公路的電子收費機制交給另一家廠商。有時候真覺得,遠通的收費機制還真是麻煩又問題多多,怎麼不拿張悠遊卡在交流道的地方刷一下就好了。

   我想,不管是人或公司行號,甚至政府。

承認錯誤,才有下一次對的時候。

雖然承認犯錯需要負些責任,例如道歉啦,賠償之類的,但如果一個人永遠不承認做錯了事,政府永遠不承認簽錯了契約或施行了錯誤的政策,那麼永遠都無法更正為「正確的方向」而變得更好。

 

與其用路人每天退租上千人,為什麼政府和「遠通」不能勇敢認錯呢?

勇於承認自己犯錯,我以為這是國小老師就教過的事情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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